明天报纸今晚看
当天晚上登陆"新快网"就能看到第二天的<<新快报>>
“我与《新快报》的故事”征文大赛
本报隆重推出英超特刊
详情请点击:[体育馆]
发新话题
打印

[留言] (原创)74岁弱势老人的遭遇

本主题由 xkbadmin 于 2008-9-8 14:32 审核通过

(原创)74岁弱势老人的遭遇

2008年4月29日9时40分,由吉大所属公司长春吉扬华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吉AS6843号微型小客车将我74岁老母亲撞倒,导致我母亲受伤致残,宽城交警大队于2008年五月四日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方负主要责任,我母亲负次要责任,我母亲现已瘫痪在床,肇事方至今对我母亲不管不问,公理在那?

在我母亲第一次住院时,肇事方只拿了2万元钱治疗费,象征性的去医院看望两次,第二次住院以后就再也没拿一分钱,特别是在我母亲2次住院病危时,我们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对病人和家属置之不理。我们受害者家属要求肇事方出面解决问题,提出和解,宽城交警大队也让我们自己找肇事方和解,肇事方不予理睬,而且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假的(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4号4楼401室)使我们找不到肇事方,致使我母亲延误了治疗,使病情加重,给我们增加了经济负担;当我们通过电话和肇事方联系上时,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都是残疾人和低保户,现已无力承担老人的继续治疗费用,由于给老人治病,我们已经无法维持家庭生计,生活已陷入极度困难状态,我们只是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是肇事方的母亲,出车祸,他们该如何做呢?希望相关媒体和有正义敢的朋友帮助我们找到肇事单位,为我们伸张正义,也希望肇事方不要以躲就能逃脱责任,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我母亲现在瘫痪在床,24小时需要有人护理,由于问题得不到解决,在给我母亲康复治疗及护理等方面造成一定难度,现在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只希望网络的朋友把此文章转载在相关论坛,让网络的正义战胜邪恶,不要让一个70多岁的老人受病痛和精神上的折磨。


QQ:592243227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