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利益算什麽?
在我任内廣州的交通事故要盡可能低,一切的交通管理措施必須爲此而定,一切的人民群衆利益亦必須爲此精神讓路,這就是我市現任交通管理者劉敬軍先生的心聲。可悲啊!我純服的廣州市民。 是否讓電動助力車通行?它起碼比自行車速度快一點點,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會高一點點,禁!哪怕中國内比廣州市大上海、北京亦可通行。哪怕電動助力車對市民幫助利益遠遠大於騎自行車所發生交通事故概率。
内環路限速,一切都不要管按最低允許車速去定,60公里時速縂比以上速度發生的交通事故的概率要低。内環路設計時通行時速限60公里是以5噸以下大貨車通行安全為標準去定。大家想想小車的安全性能和大貨車有可比性嗎?爲什麽我們的交通管理者就不去認真調研呢。
人民的公僕不為人民的最大利益去著想,一心只為自己的官位,這是你劉敬軍的為官之道嗎?我以爲你還是少打點麻雀。(這是你在珠海、荔灣交警大隊時有目共睹的每個交警都清楚)多些為人民利益著想。這才是你正確的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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