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报纸今晚看
当天晚上登陆"新快网"就能看到第二天的<<新快报>>
“我与《新快报》的故事”征文大赛
本报隆重推出英超特刊
详情请点击:[体育馆]
发新话题
打印

断章取义者的目的是混淆视听

本主题由 xkbadmin 于 2008-5-9 16:58 加入精华

断章取义者的目的是混淆视听

最近的网上,一个“洗脚文化”的主题词,大概可以点开几十万条。说是湖北宜都市委书记提倡“洗脚文化”,于是众起拍砖,指其荒唐,大家吐唾,斥其不经,还有网友建议建造“中华洗脚城”以示讽刺的。一时之间,风起云涌。
      这位市委书记,果真这么“荒唐”么?他究竟如何“提倡”了“洗脚文化”?原来宜都市委书记宋文豹,在谈到拉动内需时,是提到过“洗脚”二字,他的原话却是“市民出去坐坐人力三轮车,吃吃烤羊肉串,到洗脚城洗洗脚健健身,内需就自然拉动了”!原来宋文豹说的是一种生活状态,是一种形象的说明,也绝非只说要去“洗脚”。然而这样一连串休闲方式,却唯独被“取”出“洗脚”二字,这是什么原因呢?无非是因为这两个字,具有一点“暧昧”之“义”,历来名声不佳,可以引起人们无限的联想。于是“断章”之下,可以一举形成“概念”,再来赫然标题、高挂网上,迅速形成众所讨伐。 当然还不止一个“洗脚文化”。
      也是最近的网上,风靡着首席**官王胜俊的“一句话”,叫做“判刑以群众感觉为依据”。于是又有无数网民质疑,还有诘问“是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又回来了……” 首席**官真是这样说的吗?原来王胜俊院长到了深圳,在谈到死刑判决时,说了三个“依据”,第一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第二是“以治安总体状态为依据”,第三才是“以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三大依据,依次而列,本来十分明白,可是到了网上,“以法律为依据”这个第一依据被隐去了,三大依据变成孤零零一句“群众感觉”。断章取义之下,难怪人们以为王院长只强调“群众感觉”,难怪那么多人要对着一个被“断”之“章”大加非议。

     其实最近被“断章取义”的,还有一个关于古人的题材。胡林翼这个湘军名将,曾与曾左并列,而为后世所追。青年毛泽东对胡林翼的钦羡,以至于他的字,也是因了胡林翼的“润芝”二字。但近期胡的玄孙、湖南大学博导胡教授在某电视台学术讲坛栏目做了一期节目,却因在节目开播前一天被抛出3分钟视频并发帖恶炒,引起网上轩然大波,说其出卖先人隐私”。

       这其实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遂教授既然是讲课,势必就要尊重历史,而晚清以来史料中对胡林翼年轻时曾经风流过也早已不是什么秘事,胡遂当然不能掩饰历史,但她只是轻轻带过,说当年胡林翼这个湖南小青年来到南京,禁不住“六朝金粉、纸醉金迷”,不免也去了两趟那种地方。胡遂的节目长达8集,共有360分钟,说尽了胡林翼的文治武功,关于青年时的那一点“风流”,只有3分零3秒。然而就是这“3分零3秒”,却被独独拿了出来做提要、制标题,“放浪胡林翼”先是被大炒于荧屏,接着又放大到网络,原以为可以招徕收视、吸引眼球,不料一些网民看见了,以为这“3分钟”就是胡遂节目的全部,于是拍案而起,唾沫四淹。这是始作俑者始料不及呢,还是他们早在“断章”之初,本来就想收获的“跳蚤”呢?

    这类的“断章取义”,显然不是逻辑文法的问题,而是现在网络之上标题之间相当流行的一种手法。一是“主页”要吸引点击,所以要追求“感官刺激性”。比如前述宋文豹宋书记的一连串休闲喻说,如果把坐三轮车、吃羊肉串、健身和“洗脚”放在一起“如实”刊出,又哪里会有一个“洗脚”那么“触目”?所以“删繁就简”,单拿出一个“洗脚”来说事。二是时评急需“概念”,所以要追求“话语可议性”或曰“可批性”。也比如说“洗脚”二字,如果不上升到“文化”,又如何鞭辟入里,批得他入木三分?再比如王院长的“三个依据”,如果完整拿来,不是很显正确,没有什么错误可批么?于是“断”去主要内容,单拿一个“第三依据”来论说,叫做把别人的观点先歪曲成明显的错误,然后再痛加批斥。这种“战法”,三十年前我们不是屡见不鲜么?

       “断章取义”不好,“断章取义”又太多,我们的读者网友,可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要没有脑子的盲目跟风哦。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