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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惊尸!谁作恶??(组图)

民宅惊尸!谁作恶??(组图)

鼠年新春佳节,无名尸入侵民宅!!(登录后可看组图)
——四川中江,被非法强拆者鼠年新春“佳节”的新伤与愤怒


  2008——幸运奥运年春节,对四川省中江县江西馆巷12号等房产主全家来说,却是又一个历经灾难的“佳节”……
  传统“大年”元宵节的前四天,鼠年正月十一,华夏大地正沐浴着新春佳节的喜庆,作着再迎“大年”,欢度元宵的准备。可李家屡遭恶商“德阳万世达”置业公司非法侵害,世代为居的祖屋,雪上加霜,再被一无名死尸侵占。它如同“万世达”恶商一样,肆无忌惮,极霸道地横卧李家祖屋!(附图1)
    
  新年伊始,遭遇如此晦事,给李家数十人无比地伤害。
  据勘验现场的警察从死者尸斑、尸体微腐等情况推断,其死亡已有相当时日。
  那么,为什么有数十人之众的李家世代为居的祖屋会横卧无名死尸,被其侵占?李家的数十人都到哪去了?
  这就不得不提及在中江为非作歹历时近八年的恶商“万世达”的非法强拆,以及本县拆迁主管者的“主管”作为。
  2000年6月起,德阳“万世达”置业公司开始在中江县小南街片区开发拆迁。此后,恶商以恐吓、欺骗、实施暴力等手段对被拆迁人逼迁。一些无法律知识,无自护意识的被拆迁人在恶商的强势匪盗行为逼迫下,无奈含泪搬迁。而一些法制(治)觉悟日高,有自护意识的被拆迁人则坚持依据国家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之抗争。
  恶商为谋取暴利,不顾国家宪法、法律的尊严、权威与约束,肆意践踏宪法与法律,肆意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肆意侵害公民的合法私有权益……近八年,恶商肆无忌惮搞非法强拆,制造了一起又一起侵权事端。
  2005年春,恶商“万世达”为达非法强拆目的,打伤李家依法劝阻其非法强拆的房主,在房主报警求救后才住手;(附图2)
  
  2007年春,恶商在与李家“协商”过程中,毁约再次非法拆毁李家部分房屋。(附证人证明)(附图3)
  继后又拆毁另一被拆迁人邱某的房屋,导致邱某在投诉无门,万般无奈情况下到省城成都欲自焚抗议。其非法强拆事件,被德阳日报披露,社会影响极坏。
  在恶商近八年的作恶历程中,被拆迁片区被拆迁人以个体、联名,以书面、口头、邮件、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次向主管者反映求救,但均不见恶商收敛恶行,终止侵权行为。
  因受到众多被拆迁人依法、有理有据的抵制,拆迁协商进入僵持状态。于是,恶商不顾被其强拆后给被拆迁人造成千钧一发之危险,放话:就这样拖下去,等“自然倒塌”后再说。其用心何其险毒!
  ——这些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均居住于被恶商不同程度破坏,存在不同程度险情的被拆迁房中。一旦房屋“自然倒塌”,后果可想而知……
  李家在投诉无门,深陷绝境情况下,被迫离开世代为居的祖屋,另寻栖身之所……(附图)
  2007年11月27日,李家人在忍无可忍,决心在2008年内不惜一切代价,无论以什么方式都要讨要一个公道结果的情况下,再次找主管领导——县建设局李局长、县拆迁办主任刘刚,请求其履行应尽之责,依法解决李家合法私有房产被非法侵害问题。在主管者主持下,主管者、开发商、李家三方经协商,主管者决定:凡属政府解决的问题,由政府出面解决,让李家等政府的通知;凡涉及与开发商的拆迁纠纷等问题,尽快由开发商与李家核对相关证据后协商解决。
  2007年11月29日,开发商一新工作人员彭国兴约见李家经办人,告知:其主管拆迁的主任钟信不愿与李家人见面。因此,县主管领导的安排无果。
  2008年1月31日,李家再次找到刘刚,汇报与开发商“协商”的情况,刘刚与开发商电话联系后告知:开发商会尽快与李家经办人联系协商解决问题。
  2月1日,开发商来电:他们另有拆迁“急事”要办理,没时间与李家经办人谈。
  2月13日,鼠年正月初七,李家又到刘刚办公室汇报“协商”情况。刘刚回答:他将通知开发商在13、14日两天内与李家协商。
  2月15日,因不见开发商应约“协商”,李家人与刘刚联系,催问情况。晚七时30分左右,刘刚电话通知到其办公室与开发商协商。
  晚八时多,三方在刘刚办公室协商后,最后由刘刚决定并安排:16日开发商与李家先依据相关证据实测李家房屋所有面积、已拆面积、未拆面积。待实测面积结果出来后,由开发商回复主管领导刘刚,再着手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
  2月16日,李家遵照主管领导安排,依约到拆迁现场。但开发商到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推翻三方协商,由主管领导刘刚决定的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面积测量方案。李家要求开发商现场与刘刚联系,再次确定测量方式,如刘刚同意改变头天晚的协商决定,做出新的安排,李家尊重主管领导决定,可以改变。但开发商拒绝。刘刚安排的测量工作被迫再度流产。
  因为物价疯涨,收入所限,难以继续承受高额房租,而开发商凭着强势地位,一意孤行,坚持侵犯私有权益,政府又不能及时依法主持公道解决问题,李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决定自己检查一下险情,对勉强能居住的残存房屋稍作加固,暂住。
  17日,李家人到拆迁房检查险情,发现了侵占祖屋的无名死尸……
  从2000年6月拆迁开始,距今近八年。其间,因开发商屡次三番践踏国家宪法、法律,非法强拆,破坏社会和谐,侵犯李家合法权益。李家以书面、电话、邮件、面谈、短信等多种形式,难以计数地向主管者反映问题,请求依法解决。但,房子仍在不断被暴力野蛮拆毁,直至开发商行凶,逼死两位老一辈房主,打伤晚一辈房主,逼迫房主离开世代为居的祖屋,流离失所,导致无名死尸侵占李家祖屋事件……
  近三千个日日夜夜,不法开发商多次的非法强拆,造成多次的严重后果,双方的矛盾、冲突如滚雪球与日俱增,其尖锐程度已是一触即发……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
  1、恶商究竟仗恃什么?如此疯狂?如此嚣张?如此胆大妄为践踏国家宪法、法律,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如此蔑视政府主管者?如此为非作歹,肆无忌惮?如此为所欲为?恣意妄为?
  2、在这近三千个日夜中,主管者都“主管”了些什么?面对李家等的求救之呼,你是何种心态?报何态度?有何作为?为什么关乎公民生存,关乎社会和谐的问题一拖再拖?久拖不决?你知道李家人是在怎样的煎熬中度过这漫长的两千多个日夜的吗?
  3、李家还要遭遇亲人被逼死,逝者不能安息,生者不能安宁,任人宰割,有冤不能申,有家不能回,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侵入,并挺尸在内的祸害到何时?李家还要承受多少如此惨烈的身、心煎熬?
  4、作为本县主管拆迁最高机构的拆迁办刘刚主任,你是没有权力?还是没有能力?是不能作为?还是不忍“下手”?是行政不作为?默许纵容?还是因与开发商的某种纠葛而故意庇护甚至是主使?或是兼而有之?或是有其他什么难言之隐而对铁定的非法侵权恶行任由其持续近八年之久?
  ……
  数月前,同是恶商“万世达”非法强拆导致被拆迁人邱某到省城成都欲自焚抗议事件,至今人们记忆犹新。该事件虽被成都等警方及时阻止,幸未造成严重事实,但无疑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中江和谐社会的建设。经此事件,邱家的拆迁问题才“引起”主管者的“重视”,得以合法解决。
  我们不禁又要问主管者,刘刚主任:难道你是要到李家也被逼迫到走投无路,……之时,你才有能力解决?你才愿解决?你才会解决?
  刘刚主任,你是否知道自己身居何位?手执何权?权用何处???
  
  房主联系电话:139-8219-9706
  136-8832-4095



[ 本帖最后由 lkyg18 于 2008-3-25 1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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