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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政府京溪街道办回复我会李迎秋主任公开信访函!

白云政府京溪街道办回复我会李迎秋主任公开信访函!

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李迎秋

致街道办的一份公开请求信访函


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我以贵办辖区内白云畔山花园小区一名普通业主的身份,同时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身份和一名受害者的身份,特向作为基层政府的贵办专致此函!
近几个月来,某利益集团教唆和支持下的罢免我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和推翻小区业委会的气焰不断嚣张,我小区内出现了大量带有攻击、诽谤和诬陷我本人和我所领导业委会声誉的大字报和横幅(我会已向贵办城管科反映);自从去年730日晨我因出庭在小区后门口遭三名不明身份男子砍杀至重伤后,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的工作几乎一度限入停滞,但某利益集团并未因此收敛,其行为更为恶劣和令人发指:暴力威胁我会委员辞职(我会已报案和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信访反映)、跟踪我会委员、命令其保安发现立即撕毁和禁止我会在小区张贴一切公告文书、教唆和支持余惠瑶、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在小区内张贴大量大字报诽谤和诬陷我本人及我会声誉、从20077月起公然撕毁双方平等签订的《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停止向我会支付小区一切公共收益、向不明真相的业主煽惑我本人贪污或业委会集体私分我会已收回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公共收益…
…,我会和我本人目前已对上述诽谤和诬陷行为向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我本人相信人民法院会象我起诉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名誉侵权案一样作出基本公正的判决!
在去年730日晨我被砍杀重伤的第三天(当时我尚未脱离危险期),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就在小区公告栏显眼位置张贴《圣地有话说》公告,公开诽谤我的名誉(据业主向我反映,在此之后的以匿名用大、小字报诽谤、诬陷和攻击我和业委会声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说多了假的也令多数业主相信了),无奈之下我被逼带伤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区法院于今年19日作出了基本公正的一审判决:判决诽谤属实,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向我书面道歉,并在小区范围内张贴该道歉信(道歉信内容须先经法院审核),并至少在小区范围内张贴保留30天,并判决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赔偿我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我起诉索赔为50000元),详细见后附的判决书主要复印件;该案性质相当恶劣,作为开发商,公开诽谤生命尚处于危险期中的弱者,这还有人道吗?
由于某利益集团教唆和支持余惠瑶、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在小区内张贴大量大字报诽谤和诬陷我本人贪污或业委会集体私分小区公共收益,并私刻公章非法成立所谓“临时业主大会筹委会”,意图推翻合法备案的我小区业委会,并不断向媒体诉告,已经扩大了社会影响,因此,为了小区多数业主考虑,为了小区民主和长久安居考虑,同时也为了我本人的清白,为了挽救小区业委会这一群众基层自治组织,我特向贵办公开请求如下,并肯请贵办书面答复:
1、
将目前由广州圣地物业公司霸管的所有小区公共收益移交到贵办暂时代管,并按我小区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支付下述公共性支出;
2、
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我会帐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帐目清单向全体业主公告,以澄清我本人和业委会全体委员之清白;
3、
由贵办主持召开现场业主大会(会场封闭,只允许业主凭证件进入,请公证处公证),由全体业主来决定是否罢免我业委会主任职务、是否改选业委会和是否续聘广州圣地物业公司或者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并依法给予我向业主大会陈述的权利。
4、
取缔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非法组建的所谓“临时业主大会筹委会”(注:我会和我本人已提起法律诉讼)。

我本人和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一向依法维护自身和小区业主的权益,我们构建民主和长久安居和谐小区的愿望强于任一组织和个人,我也希望贵办和政府有关部门不要听信谣言,我本人和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依法维护自身和小区业主权益的坚强信心和决心不会屈服于任何暴力和非法行为;我个人认为,鉴于小区目前局面,我以上述三种身份向贵办的上述公开请求于情合情和于法可循,乌云不可能永远盖日,请贵办审谨考虑为盼!
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07)云法民一初字第1607号民事判决书(第12101112页)



2008
115
李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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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就此事追加畔山业字2008第003号信访函!

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
关于我小区公共收益和业主大会的信访函
畔山业信字(2008)003号
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我会非常感谢贵办给予我会李迎秋主任就其名誉和有关小区公共问题的书面回复!
贵办在回复我会迎秋主任公开信访的回函中称:“是否请审计机构或请那家审计机构审计业委会的帐务请按照贵小区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我小区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只规定了业委会需按季向业主公示财务收支情况,业主有权提出质询意见,并未明确规定有关审计事谊,现如今广州圣地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圣地物业)给我会来函称我会存在财务问题,导致了314户业主不满,并擅自违反合同规定从去年7月起停止向我会支付小区公共收益(我会已立案起诉),并且其已设立专户保管我小区7月份后的小区公共收益,为此我会请求贵办能给出指导意见,我会强烈请求贵办能指定审计机构审计我会所收到的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圣地物业该专户内的小区公共收益资金情况,以通报给全体业主明白,减少小区不和谐因素的再次发生!
贵办在回复我会迎秋主任公开信访的回函中称:“有关业主大会事宜请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办,我办将作好业主大会的指导工作”,我会目前的运作资金均为我会李迎秋主任垫付,我会原收取的小区公共收益均已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使用完,我会组织业主大会已没有资金,加之圣地物业的阻挠使我会无法完成业主大会的召开工作,为此我会请求贵办给出指导意见,我会强烈请求贵办能主持一次业主大会或从我小区的公共收益中拨出2万元给我会完成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工作,如长期不召开业主大会势必会再次产生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肯请贵办书面指导答复我会为盼!

附件:广州圣地物业公司寄给我会的《关于暂缓向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支付公共收益款的通知》复印件




                     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
2008年3月18日

(本信访函抄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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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只收取了不到半年的公共收益就被对方指责"贪污",圣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四年多,岂不是贪污了3年半的公共收益,强烈要求政府能主持道,两方都进行严格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示于社会和小区业主,还我会李主任和业主委员会委会的清白!
人民政府,你能主持公道吗?能还社会和业主一个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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