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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沉着应对某利益集团的颠覆,我会李迎秋主任以个人身份向人民政府发表公开信访函!

我会沉着应对某利益集团的颠覆,我会李迎秋主任以个人身份向人民政府发表公开信访函!

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李迎秋

致街道办的一份公开请求信访函

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我以贵办辖区内白云畔山花园小区一名普通业主的身份,同时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身份和一名受害者的身份,特向作为基层政府的贵办专致此函!
近几个月来,在某利益集团教唆和支持下的罢免我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和推翻小区业委会的气焰不断嚣张,小区内出现了大量带有攻击、诽谤和诬陷我本人和我所领导业委会声誉的大字报和横幅(我会已向贵办城管科反映);自从去年730日晨我因出庭在小区后门口遭三名不明身份男子砍杀至重伤后,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的工作几乎一度限入停滞,但某利益集团并未因此收敛,其行为更为恶劣和令人发指:暴力威胁我会委员辞职(我会已报案和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信访反映)、跟踪我会委员、打电话给委员工作单位领导损害委员名声、命令其保安发现立即撕毁和禁止我会在小区张贴一切公告文书、教唆和支持余惠瑶、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在小区内张贴大量大字报诽谤和诬陷我本人及我会声誉、从20077月起公然撕毁双方平等签订的《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停止向我会支付小区一切公共收益并霸占该公共收益、向不明真相的业主煽惑我本人贪污或业委会集体私分我会已收回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公共收益…
…,我会和我本人目前已对上述诽谤和诬陷行为向白云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我本人相信人民法院会象我起诉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名誉诽谤侵权案一样作出基本公正的判决!
在去年730日晨我被砍杀至重伤的第三天(当时我尚未脱离危险期),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就在小区公告栏显眼位置张贴《圣地有话说》公告,公开诽谤我的名誉(据业主向我反映,在此之后的以匿名用大字报诽谤、诬陷和攻击我和业委会声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无奈之下我被逼带伤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白云区法院于今年19日作出了基本公正的一审判决:判决诽谤成立,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向我书面道歉,且在小区范围内张贴该道歉信(道歉信内容须先经法院审核),并至少在小区范围内张贴保留30天,一并判决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公司赔偿我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我起诉索赔为50000元),详细见后附的判决书第121112页复印件;该案性质相当恶劣,作为开发商,公开诽谤生命尚处于危险期中的弱者,可想其人道和人性何在?
由于某利益集团教唆和支持余惠瑶、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在小区内张贴大量大字报诽谤和诬陷我本人贪污或业委会集体私分小区公共收益,并私刻公章非法成立所谓“临时业主大会筹委会”,意图推翻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合法备案的小区业委会,且不断向媒体诉告,扩大到了社会影响层面;为了小区多数业主考虑,为了小区民主和长久安居考虑,同时也为了我本人和我会的清白,更为了挽救小区业委会这一来之不易的群众基层自治组织,我特向贵办公开请求如下,并肯请贵办给予书面答复:
1、
将目前由广州圣地物业公司霸管的所有小区公共收益移交到贵办暂时代管,并按我小区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支付下述公共性支出;
2、
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我会帐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帐目清单向全体业主公告,以澄清我本人和业委会全体委员之清白;
3、
由贵办主持召开现场业主大会(会场封闭,只允许业主凭证件进入,请公证处公证),由全体业主来决定是否罢免我业委会主任职务、是否改选业委会和是否续聘广州圣地物业公司或者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并依法给予我向业主大会陈述的权利。(注:由于我会委员不断受到某利益集团的人身安全威胁,已无法完成小区业主大会的组织工作,已向贵办书面反映)
我本人和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一向依法维护自身和小区业主的权益,我们构建民主和长久安居和谐小区的愿望强于任何组织和个人,我本人已经差点为小区业主公共利益付出生命的代价(白云警方已确认我人缘较好,且无得罪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之处),我也希望贵办和政府有关部门不要听信谣言,我本人和我所领导的小区业委会依法维护自身和小区业主权益的坚强信心和决心不会屈服于任何暴力威胁和非法行为;我个人认为,鉴于小区目前局面,鉴于弱势地位明显的业主和合法业主委员会,我以上述三种身份给贵办的上述公开请求于情合情,乌云不可能永远盖日,请贵办考虑为盼!(注:该公开请求已经我会过半委员口头同意,同时代表了我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我本人目前已对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组建的所谓“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的诽谤和诬陷行为提起法律诉讼,如贵办承认其于本月20日下午在小区举行的我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由于其有可能面临被法院判决为非法业主大会的法律风险,因此贵办也有可能面临承认非法业主大会的不良风险,敬请贵办审谨考虑为盼!
附: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07)云法民一初字第1607号民事判决书(第12101112页)
2、陈志坚等小数非业主组建的所谓“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张贴的大字报触目惊心的现场照片

  顺颂政祺!

广州市白云畔山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迎秋


2008115

(本公开请求信访函同时抄送:广州人大常委会李力副主任,公布电子邮箱的51名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州市国土局谢晓丹局长、物业管理处杨承志处长、广州市国土局白云区分局物业管理处、白云区委谷文耀书记、白云区政府余楚风区长、白云区公安分局、李迎秋母校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长期关注业主维权的广东电视台630和今日关注节目组、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节目组、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和新快报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
李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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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贴完诽谤信再贴道歉信!!!

开发商贴完诽谤信再贴道歉信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闫晓光
  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广州白云畔山花园业委会主任李迎秋惨遭不明追砍后,开发商又在小区张贴公开信。李迎秋认为内容侵犯了他的名誉权,遂起诉开发商。日前,法院判开发商张贴道歉信,并赔偿1000元。
  李迎秋称,去年他被砍伤,在他尚处于危险期时,开发商就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公开信”,大量使用严重与事实不符的语言,不明真相的业主议论纷纷,使他的维权工作受阻。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辩称,李迎秋遭砍伤后,有些媒体报道影射其为幕后黑手,为了澄清事实和减少该事件对小区业主的影响,才贴出《公开信》,信上内容真实,没有刻意损害李迎秋的意思。
  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在《公开信》中使用了“李迎秋当主任,六次与开发商打官司”、“六场官司无一胜诉”、“李迎秋状告广州市国土局”、“泛用权力压制民主”等词语,歪曲事实。开发商这些诽谤的行为,降低了李迎秋在小区内的形象,造成他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开发商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迎秋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行为,由于目前开发商已经撤下,法院不再处理。
最后,法院判处开发商要书面赔礼道歉,并且在小区张贴30天,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

1000元。









公开信内容之辩: “荒唐”是个中性词?
大洋新闻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闫晓光
  《公开信》上称,李迎秋不能以维权为借口,泛用权力压制民主,做出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荒唐怪事,加深了业委与业主的矛盾,完全与创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李迎秋认为,他从未以维权为借口,泛用权力压制民主, 更谈不上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怪事,开发商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书面发表公开此言,是对他的名誉的极大侵害,尤其是在他出事后的第二天,更是别有用心。他从未起诉业主陈志坚和王穗琴,而起诉余惠瑶、窦伟的钱是他自掏腰包。
  圣地公司称,“荒唐”是一个中性词。李迎秋用业委会的钱告业主,开发商觉得很惊讶,所以才用“荒唐”一词。信上的“压制民主”,是因为李迎秋起诉业主的行为,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也没有经过业委会决定,就以个人意愿进行,这就是压制民主的表现。
  李迎秋则当庭指出,“荒唐”不是一个中性词,在法制社会打官司很正常,“荒唐”字眼不符合常规。
圣地的代理律师再三强调张贴公开信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和谐小区。李迎秋则反驳道:“开

发商售楼4年,却连房产证都没有给,基本的权力都没有得到保障,这样就是和谐吗?
李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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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作为社会公器的街道办事处公正处事,在白云畔山小区树立起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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